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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想提前复工?需要这样申请!

清远头条 2021-02-23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公布后,不少网友想了解,企业提前复工应该向谁申请?

记者1月31日从省人社厅了解到,针对网友关于企业在2月9日24时前复工的提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明确,属于前文规定的五类企业,需要在2月9日24时前复工的,应当向所在地县(市、区)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申请报备。

五类企业包括

一是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的行业,如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等;
二是疫情防控必需的行业,如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
三是群众生活必需的行业,如超市卖场、食品生产、物流配送等;
四是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行业,供港供澳企业;
五是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防控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现就我省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通知如下:
  一、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物流配送等行业)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除外。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二、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2月17日前不开学,大专院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2月24日前不开学。各地级以上市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大专院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情况,科学研判后确定具体开学时间。
  三、对确因工作需要于2月9日24时前返粤的人员,各地、相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所在单位要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来粤人员健康监测管理方案(第二版)的通知》(粤卫明电〔2020〕11号)落实防控措施。
  四、各类企业、学校及用人单位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加强职工和师生健康监测,完善相应设施设备,提供卫生用品和隔离观察场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重点场所消毒,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
  五、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和方案,把工作和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8日

责编:郑慧苗 值班副总:张瑞 监制:刘永智
报料邮箱:qybxgz@126.com
商务合作邮箱:gdwxqy@qq.com 电话:33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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